2013年自考“经济思想史”笔记串讲第十六章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4日

  第十六章 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说

  一、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其特点

  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演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阶级斗争的状况。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必须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已达到一定的发展水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没有展开的历史条件下才能出现。

  德国历史学派的发展时期;

  (1)初创时期,以弗里德利希·李斯特为主要代表人物。

  (2)历史学派时期,W.罗雪尔是奠基者,希尔德布兰德为向下一阶段过渡的中间继承者,卡尔·克尼斯为其主要骨干。

  (3)新历史学派时期,主要代表人物是施莫勒。

  二、历史学派的一般特点

  1.对于经济学的研究,强调各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否认经济规律在各国间的普遍意义。主张以研究各国特定经济问题为对象的国民经济学来代替古典的政治经济学。

  2.强调国家和精神道德因素在经济中的决定性作用。

  3.在经济学研究方法方面,他们反对古典学派倡导的抽象演绎法,而主张以历史性归纳方法代替之。

  4.在经济学研究中,否认理论概括的意义,强调对于具体经济问题的资料收集、统计和初步整理工作。

  5.他们在阶级立场上,既为新生的资本主义制度辩护,也为涉及既得利益的封建残余辩护,千方百计论证资产阶级和地主贵族在阶级利益上的一致性。

  概括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其特点:

  历史学派是19世纪40年代,在德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出现的、适应德国

  资产阶级需要的经济与社会学说。该学说的最大特点是否定普遍规律的存在和抽象方法的可靠性,片面强调历史方法的意义;其政策主张是对内提倡经济自由,对外力主保护主义,从而为后起的德国资本主义发展开辟道路,该学说对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发生了重大影响。历史学派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两个阶段,19世纪40到70年代称为旧历史学派,70年代以后称为新历史学派。

  三、学派的先驱者李斯特的经济学说与主张

  李斯特是历史学派的直接先驱者,贸易保护主义的倡导者,是19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初期,德国新兴工业资产阶级最积极和影响最大的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其主要著作是《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

  1.李斯特经济理论的核心:生产力理论

  2.李斯特经济政策的核心:实行保护关税,反对自由贸易。

  3.李斯特的方法论立场: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

  4.李斯特关于保护关税政策的论证:他以历史事实证明,自由贸易政策只对经济发达的先进国家有利,而对经济后进国家有害。经济先进国家都曾在发展之初也曾经在不同程度上实行过保护关税政策。

  5.李斯特关于保护关税政策的理由:

  实行工业保护关税政策,反对自由贸易,以建立和发展德国的工业,是李斯特最主要的经济政策主张,也是他的经济学的宗旨。在他的著作中,首先论述了欧美各国发展工商业的“历史教训”,而且提出自由贸易政策只对现今国家有利,而保护关税政策对后进国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四、李斯特的国民生产力理论

  1.国民生产力的含义:

  李斯特提出的“生产力学说”与古典学派的价值学说相对立。他指责古典学派只研究交换价值而忽视了生产力,以及把财富本身和财富的原因混淆起来。在他看来“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

  李斯特又把“国民生产力”分为四类

  (1)人的生产力,包括精神和肉体的生产力;

  (2)自然的生产力;

  (3)社会的生产力;

  (4)物的生产力。人的生产力和自然的生产力是不可分离的,否则无法发挥作用。另外,这两者发挥作用时,又必须在一定的社会秩序条件下,即第三种生产力。

  如果社会的生产力混乱,其他因素就不能发挥作用,国家也不会富裕。

  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中最受强调的是第四种,即物的生产力。他认为,主要是“物质的农业、工业和商业资本”的生产力。其中,“工业是国内外商业、海运以及改良了的农耕的基础,从而也是文明和政治权力的基础。”

  针对斯密强调物质资本,李斯特强调了精神资本,并指出二者是因果和相互依存的关系。他认为斯密只把体力劳动看作唯一的生产力,其实,脑力劳动、管理、教育等都应包括在内,这是人类知识积累所创造的生产力,是“现代人类的精神资本”。

  他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必须以其自身的分工、协作和协调为条件。“精神的生产者越能提高道德观念、宗教虔诚、增进知识,越能普及自由和健全政治,保障国内的生命财产。

  他又指责把价值的源泉仅仅归结为劳动,而忽视了一系列社会的、政治的和精神的因素。把基督教、一夫一妻制、奴隶制与封建领地的取消,王位的继承等都看成是生产力增长的丰富源泉。他特别把发展生产力的希望寄托在国家身上,他强调,国家政治上的统一、文化上的发展,国家对经济发展的积极扶植,是使一国经济顺利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2.发展阶段论

  李斯特认为历史证明各国经济发展都先后经历过五个阶段:

  (1)原始未开化时期

  (2)畜牧时期

  (3)农业时期

  (4)农工业时期

  (5)农工商时期他认为,只有处于第五个阶段上的国家才要求自由贸易,第四阶段的国家有必要也有可能实行保护政策,德国就是如此。前三个阶段则不存在实行保护政策的必要性,而应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他认为,德国和美国正处在需要保护关税的农工业时期。

  3.农地制度论:李斯特在《农地制度,小农经营及国外移民》(1842年)中,与其“国民生产力”论和国民经济中农、工、商业保持协调发展的主张相联系,提倡推行中等规模的农场经营,以形成中产阶级的农民。建议德国建立50万个农场,让富裕而有教养的农民居住进去,并从事经营。国家要制定法律,防止农场解体。

  他认为,“保护关税如果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而且,一旦发生战争,国家可以保有工业的独立地位。”他的保护关税政策并非一般反对自由贸易,实行闭关自守。他是把保护关税作为促进和保护本国工业发展的必要手段。

  所以,他主张实行对外保护关税与对内自由贸易的统一,暂时保护关税与将来自由贸易的统一。

  有人曾根据李斯特主张保护关税政策而称他为“重商主义者”,这是错误的。李斯特主要是为本国产业资本的积累和发展考虑。事实上,他的确也起了巨大的作用。这对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取得自身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具有启发意义。

  德国历史学派直接继承了李斯特的理论和主张,也接受了李斯特对抗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反对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传统。这主要表现在:对外经济政策上,他们反对自由贸易政策,倡导贸易保护主义和保护关税政策;在国内经济政策上,对抗英国自由主义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以便为解决德国社会和阶级矛盾,提供社会改良主义政策。

  德国历史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罗雪尔、卡尔·克尼斯以及希尔德布兰德。其中,罗雪尔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奠基人,克尼斯为最典型的代表。

  五、罗雪尔的经济学说

  (一)罗雪尔的经济方法论特征

  主张采用历史的方法研究政治经济学。

  他反对“哲学的方法”或“理想主义的方法”,反对抽象的普遍概括和规律,反对绝对真理。他所看重的唯一规律是历史的发展进化,因而着重于各国国民进化的类比性。

  (二)罗雪尔关于国民经济学的基本思想

  1.国民经济学的目的:就是要从经济方面说明本民族的要求,说明其遵循的目标和获得的成就,说明其目标选择的理由及成功的理由。

  2.关于国民经济学的任务:任务是说明一种经济制度在当时为什么和怎样是合理的和有益的,而现时为什么会逐渐变成不合理的和有害的东西。

  他认为,历史上还没有对各民族各文化发展阶段完全有益或完全有害的制度。因此不要轻易赞美或诅咒一种经济制度。他还认为,国民经济学应当研究各国人民对于本国经济的想法,要求、感受、所作的努力和结果。

  (三)罗雪尔的民族主义倾向

  罗雪尔认为,国民经济学的主要课题就在于表达一国的经济如何,为何由理性变为背理,由幸福逐渐变成灾难。

  他否认经济学的普遍规律,只看重一个民族一个时期的经验性规律,只注重收集资料,加以描述,而否认理论概况和抽象分析的必要性。

  他说:“一种经济理想不能适合每一个国家人民的不同种类的欲望,正如一件上衣不能适合一切人的身材一样。”

  (四)罗雪尔的历史的经济发展阶段论:

  他从生物发展进化的观点,提出国民经济的发展,像动植物一样,可以看作是一种有机体,有它的发生和发展过程。要经历幼年、青年、成年和衰老四个时期,这是一种循环往复的运动。罗雪尔认为,这就是可以从历史描述中发现的自然规律。

  此外,他还认为,一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主要受自然、劳动和资本这三种主要经济因素的支配。可以分为自然支配阶段、劳动支配阶段和资本支配阶段。

  (五)罗雪尔的经济理论的辩护性他依据“经济发展阶段论”指出,德国社会已经发展到资本阶段,贫富阶级对立的时代到来了。但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社会躯体上的疾病”,建立公有制必将是“摧毁一切文化的可怕的革命”,必须加以反对。但社会矛盾又需解决,这就只能实行“人工治疗”。

  他认为,只要政治上德国资产阶级与容克地主阶级相协调,经济上各阶级利益相协调,就能给德国带来永久的繁荣。

  六、希尔德布兰德的经济学说

  (一)希尔德布兰德的方法论特点:

  历史语言学的方法运用于经济学。

  (二)希尔德布兰德的民族主义立场及观点

  反对普遍规律。他批判斯密经济学的普遍性。认为,人类的欲望、性格、财富以及人们的相互关系,总是由历史、地理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它们是随社会的演进而发生变化的。

  主张国民经济学不可能将人类的利己心作为自然的理论基础,而必须是一种“伦理的科学”。

  (三)希尔德布兰德的强调经济学的伦理和精神因素

  认为,经济规律完全是人类意志的规律,人们的经济行为不完全是受“利己心”的支配。一切时代,都要由道义的动机、宗教、国民的习惯势力、法律以及公平等概念所规定。

  (四)希尔德布兰德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论

  他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三个经济发展时期: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

  (五)希尔德布兰德对社会主义的攻击:

  他认为,社会主义者轻视历史和传统。历史的基本教训在于,私有制是人类精神发展的最有力杠杆,它是符合历史传统的。侵犯私有制就是破坏历史规律。

  从现实来说,他主张发展信用经济,普及国民在信用经济中的力量,就可增大无产者参加大企业的资本,就可消除阶级矛盾了。

  在历史学派中,希尔德布兰德是最关心社会问题和劳动问题的学者,也是最接近新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

  七、卡尔·克尼斯的经济学说

  克尼斯的主要经济观点及方法论

  1.经济学的“相对主义”和“相对性原则”。

  他称自己的经济学为“相对主义”或“相对性原理”。他不仅反对古典学派,甚至反对李斯特、罗雪尔和希尔德布兰德等提出的历史发展阶段论。他认为,各国国民经济不是固定不变的,是历史发展的结果,研究并确立国民经济生活的发展是经济学的一个特殊课题。他认为,首先必须分阶段地把握运动着的国民经济的历史的形成,然后探求其成为这种运动的基础性原因。但这并不是构思每阶段的理想状态。他认为不能用单一的公式来规定一国国民经济生活发展的因果关系。

  他否认规律,只承认各个特殊的具体发展进程。而这种“共通的与差别的东西,只有通过比较才能予以论证。”经济理论的绝对主义只能适用于某一特定的历史阶段,因为它本身就是时代的产物。所以,他强调经济理论的历史性和相对性,反对经济理论的绝对主义。

  他认为,经济学必须是与时代、地点、国民性等一起发生、发展、进步的科学。“一般规律”也只是对真理的历史的说明,只能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认识真理。由于古典学派采用了空间上的“万民主义”和时间上的“永恒主义”,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和阐明各国的经济现象。

  克尼斯认为,经济学既不是精神科学,也不是自然科学,而是以第三种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克尼斯的第三种分科的科学包括国家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它们的研究对象是许多单独的个人或一国国民在一定社会制约的条件下共同生活时的行为,其行为的动因是精神的作用,其表现则属于感觉的世界。这种经济学研究经济现象和经济生活时,必须与各种文化现象相结合。

  2.研究方法:历史的统计分析,主张采用归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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