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复习资料-质量互变规律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9日

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

(1)质是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度体现了事物质和量的统一。

(3)度的含义及掌握事物的度的意义:

①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限度(或范围、幅度),它体现着质和量的统一。度的两端都存在着极限或界限,叫做关节点或临界点。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发生变化,事物的质保持不变,量变突破关节点,超出这个范围,事物的质就发生变化。

②掌握事物的度具有重要意义。在认识上,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注意决定质的数量界限,才能准确地认识事物的质。在实践上,只有把握事物的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当需要保持事物的相对稳定时,要设法使其量变不超过度的范围。

2.量变和质变及其辨证关系

(1)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过程。割裂量变和质变的统一会导致庸俗进化论、冒险主义、激变论。

(2)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

①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亦物质基础必然结果。第三,量变和质变互相渗透。

②质量互变规律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把远大的理想和目标同有步骤、分分阶段地踏实苦干、稳步前进的精神结合起来,既要反对急躁冒进,急于求成,也要反对保守落后,裹足不前。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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