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资料下载《公文写作与处理》基础知识3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3.准确制作公文标题

标题标识一般要包括三要素,即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部份内容。

公文标题是公文的眼睛。“看文先看题”我们的公文标题时常出现一些毛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标题不全

完整、规范的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即人们常说的公文标题“三要素”。常见的问题:一是随意省略发文机关。传达重大决策事项的下行文和上行文不得省略发文机关,特别是上行文中的请示决不能省略发文机关。大家一定要注意;二是随意省略事由。如《XX区人民政府决定》,由于省略事由,受文者从标题中看不出文件的主要内容、事项和基本观点;

――事由有误

一是介词“关于”应用未用。如《XX局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标题在发文机关和事由之间缺少了介词“关于”,容易让人产生歧义。二是内容不完整。如《关于出国考察的请示》,标题中因缺少主语而让人费解,到底是谁要出国考察?完整的标题应在“关于”后面加上“XX同志”或“XX单位”。

――乱用文种

这里文种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种类。文种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生造文种。有些同志自作主张,随意生造文种,如《XX关于解决办公费用的申请》。很显然,“申请”不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3个公文种类之内,纯属生造。二是混用文种。如《XX局关于购买办公设备的请示报告》。“请示”和“报告”是两个不同的文种,混在一起会让人分不清到底是“请示”还是“报告”,不好处理。文种是用以表明公文的性质和要求的,一份文件只能用一个文种,两种文种不可混用。

――用词重叠 如:例1XX局关于申请解决生产经费的请示》,在中出现了两个“请”字,是事由重复。这种情况出现的频率很高,使得标题事由内容出现重复,应去掉“申请”两字。因为“请示”这一文种本身包含了“申请”的意思。例2XX局关于转发XX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X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非法侵占用林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中用词重叠比较明显,这里介词“关于”、动词“转发”、助词“的”、文种“通知”反复出现,在一个标题内重复使用,造成标题过长。要注意解决用词重叠问题,可省略掉中间转发的层层过桥,直接转最上级领导机关发文标题,而在正文中说明转发情况。

――滥用标点符号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但是好多同志在印发文件时经常在公文标题中出现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