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0160审计学复习资料-考点一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6日
考点1:审计证据的收集
    确凿、适用的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借以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的重要依据。审计人员通过各种途径,采用各种方法(如调查、询问、实地观察等)所收集起来的各种审计证据(包括实物的、书面的、口头的)加以整理、筛选,使之成为初步符合审计要求的审计证据。
考点2:审计证据的特点
审计证据的特点
  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这里所言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正是审计证据的两大特点。
  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支持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它是审计人员为形成审计意见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
  2、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指是对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应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应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审计人员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只有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审计证据才具有证明力,才能用来证明或否定被审计单位认定的事项。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对审计证据反映客观事实程度的衡量。审计证据因受其来源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不同的可靠性。一般来说,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通常可参照下述标准进行判断:
  a书面证据比口头证据可靠;
  b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已获独立的第三者确认的内部证据比未获独立的第三者确认的内部证据可靠;
  c审计人员自行获得的审计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征据可靠;
  d内部控制较好时的内部证据比内部控制较差时的内部证据可靠;
  e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当审计证据的相关和可靠程度较高时,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少;反之,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多。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但对于重要的审计项目,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审计证据的难易程度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
考点3: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指在审计过程中,采用各种方法和技术所取得的反映被审计事项的各种证明文件和资料。它是审计人员据以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决定的根据。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考点4:国家审计准则
   我国的国家审计准则基本内容
  一般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处理处罚准则属于《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的核心内容。
  (1)一般准则:规定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一般准则还规定了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2)作业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准备和实施阶段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3)报告准则:是反映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机构审定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4)处理、处罚准则是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做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理、处罚,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其中:审计机构应当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并在此后的三个月内监督其采纳、执行情况。
考点5:审计准则的意义和作用
    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客观标准。
  审计准则的作用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有利于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
  2、有利于提高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
  3、有利于维护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正当权益。
  4、有利于促进审计经验的交流,从而也有利于推动审计教育和审计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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