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网资料下载《审计学》第十一章 货币资金审计3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6日

 二、银行存款的实质性程序
  (一)银行存款的审计目标
  (二)银行存款的实质性程序
  银行存款的实质性程序一般包括:
  1.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
  2.实施分析性程序
  注册会计师应比较本年度与以前年度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各个项目,以分析是否存在异常项目;比较年末余额与前几个月的月末余额,以检查是否存在异常的增减变动,分析重大差异的原因;计算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的比例,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高息资金拆错,并分析高息拆借资金的安全性,检查高额利息的入账情况;计算存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占银行存款的比例,并分析其安全性。
  3.取得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审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是证实资产负债表所列银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同时也可获得银行存款余额真实性、完整性的有关证据。
  4.函证银行存款余额
  函证银行存款余额是证实资产负债表所列银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可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有关单位发函询证,以验证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存款是否真实、合法、完整。通过向往来银行的函证,不仅可以了解企业资产的存在,而且还可了解企业所欠银行的债务;同时,函证还可用于发现企业未登记的银行借款。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向被审计单位在本年存过款(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的所有银行发函,其中包括企业存款账户已结清的银行,因为有可能存款账户已结清,但仍有银行借款或其他负债存在。
  银行询证函应编制一式两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亲自寄发询证函,并要求银行将函证结果直接寄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向被审计单位的所有开户银行发函,即使年末存款余额为零的自由式户也要发函确认。在收到回函后,注册会计师应针对表中的疑问和未被确证的内容与银行取得联系,进一步确证。应将银行函证后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银行存款余额相核对,如果发现差异,则应进一步调查原因并记入审计工作底稿中。
  5.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
  6.检查银行存款收支的正确截止
  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上银行存款的数额,应是截止报表编制日止的存款金额,包括报表编制日前开出的未兑现支票,但不包括报表编制日后收到的款项;同样,企业年终前开出的支票,不得在年后入账。为了确保银行存款收付的正确截止,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清点支票及支票存根时,确定各银行账户最后一张支票的号码,并且应查实该号码之前的所有支票均已开出。在结账日后或开出的支票,不得作为结账日的存款收付入账。
  7.检查外币银行存款的折算是否正确
  8.确定银行存款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实质性程序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所形成的外埠存款、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所形成的银行汇票存款、企业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而形成的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和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