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0160审计学复习资料-审计人员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5日

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它是审计人员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1、一般原则——独立、客观、公正

  独立原则: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或其他签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

  两个层次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通常注册会计师需要实行回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l)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的;

  对本条的理解:A时间上注意实质重于形式。

  B内容上可以引申为:自我评价对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①鉴证小组成员曾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②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业务对象的其他服务;③为鉴证客户编制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

  (2)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券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

  对本条的理解在内容上可以引申为:经济利益对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①与鉴证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②收费主要来源于某一鉴证客户;③过分担心失去某项业务;④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⑤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⑥可能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3)与委托单位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关系的;

  对本条的理解在内容上可以引申为:关联关系对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①与鉴证小组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②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是事务所的前高级管理人员;③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签字CPA与鉴证客户长期交往;④接受鉴证客户或其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

  (4)担任委托单位常年会计顾问或代为办理会计事项的;

  CPA应当就其向鉴证客户提供的非鉴证服务与鉴证服务是否相容做出评价。例如,CPA向审计客户提供评估服务、内部审计服务、IT系统服务、法律服务、编制会计报表、管理咨询等服务,产生自我评价威胁,可能影响其独立性(希望回避)。事务所不得为上市公司同时提供编制会计报表和审计服务。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不得担任鉴证客户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经理以及其他关键管理职务。目前,我国不允许事务所为同一家上市公司提供资产评估和审计服务。(禁止)

(5)其他为保持独立性而应回避的事项。

  比如:外界压力对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①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与鉴证客户存在意见分歧而受到解聘威胁;②受到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恰当的干预;③受到鉴证客户降低收费的压力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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