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0159高级财务会计复习资料-资料整理5.2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3日

四、租赁会计的产生和发展

  (一)租赁会计的概念

租赁会计是管理租赁业务活动的一种专门会计。它以租赁业务过程中租赁各方的资产、负债、收益、费用等要素为核算对象,研究租赁活动中资金运动及其增减变化和结果,从而提供与租赁业务有关的会计信息。

  (二)租赁会计的产生和发展

  (租赁会计对传统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有了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收入确认原则:在融资租赁方式下,出租人收取承租人的租金扣除租赁资产本金后的部分,才能确认为经营收入。

  (2)重要性原则:租赁会计在租金的计算方法选用时,对于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融资租赁项目采用复杂的年金计算方法,以特殊的原则记录和报告。

  (3)谨慎性原则:出租人应选择导致乐观程度最小的方式确定本期收益。对于租金可能收不回来的风险,应在会计核算中加以考虑。

    (4)配比原则:每期收到的租金通常无法简单的确认为某一个会计期间的实际收益。所以租赁会计收益应在租赁期内合理地配比分摊。)

五、租赁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

(一)租赁会计的相关定义与术语

1、租赁,是指在预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2、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做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

3、租赁期,是指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

4、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

5、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6、履约成本,是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8、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

(二)租赁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

1、出租人会计核算的内容

租赁开始时将租赁业务划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1)       融资租赁业务核算

(2)       经营租赁业务核算

(3)       租赁届满时资产的处置。

(4)       出租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及在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2、承租人会计核算的内容

租赁开始时将租赁业务划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1)融资租赁业务核算

(2)经营租赁业务核算

(3)租赁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处置。

(4)出租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及在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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