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0159高级财务会计复习资料-资料整理4.10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9日

第四节 关联方披露

 

一、             关联方披露概述

(一)   关联方的概念及其特征

1、  关联方的概念

关联方一般是指有关联的各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构成关联方。

2、  关联方的特征

(1)       关联方涉及两方或多方。

(2)       关联方以各方之间的影响为前提。

(二)   关联方披露的意义

1、  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2、  有利于加强税务监管,防止国家税收损失。

3、  有利于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一)   关联方关系存在的主要形式

1、  该企业的母公司

2、  该企业的子公司

3、  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  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  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  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  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  该企业或者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以及其关系切的家庭成员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它企业

(二)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情况

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2、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3、仅仅同受国家控制二不存在其它关联方关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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