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0159高级财务会计复习资料-笔记4
第四章 租赁会计
1、租赁业务特点:
(1)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
(2)“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3)租赁资产分期获得补偿。
2、租赁业务的分类:
(1)按租赁的目的分类: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是为了满足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而发生的资产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2)按租赁资产投资来源分类: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售后回租和转租赁。
直接租赁:是指由出租人承担购买租赁资产所需要全部资产的租赁业务。
杠杆租赁:是出租人的租赁资产主要依靠第三者提供资金购买或制造,再将资产出租的租赁业务;
售后回租:指企业(买主兼出租人)将其拥有的自制或外购资产售出后再租赁回来的租赁业务,对此又称“返回租赁”。
转租赁;是指从事租赁单位一方面租给他人而成为出租人的租凭业务。这种具有双重身份的租赁业务称为转租赁(简称转租)
3、租赁业务的一般程序:
(1)租赁资产的购入、
(2)租赁合同的履行
(3)租期届满时租赁资产处置。
4、租赁会计对传统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有了进一步发展,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
A:收入确认原则:对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采用复杂的年金计算方法;对简单的采用….
B:重要性原则:对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采用复杂的年金计算方法;对简单的采用….
C:谨慎性原则;
D:配比原则:所有租赁会计收益应在租赁期间内合理地配比分摊。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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