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网资料下载《金融理论与实务》第十章 商业银行1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9日

第十章 商业银行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的发展脉络;了解商业银行风险的类型及风险管理框架;了解商业银行的各类财务报表;了解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
  理解商业银行的特性与类型;理解商业银行的各种业务类型。
  掌握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

  课程内容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特性与类型


  一、商业银行的特性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我国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根据上述定义,不难发行
商业银行具有如下三个特性:
  1.企业性
  商业银行隶属于企业范畴,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负债承担责且以营利为目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2.金融性
  一般工商企业与商业银行的显著差异体现在它们的经营对象上,前者经营的对象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和服务,而后者则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货币这种特殊的商品。正因为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是货币这种特殊的商品,所以其经营方式主要是货币的借贷。这就是其金融性的体现。
  
3.银行性
  这一特性主要是相对于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而言的。
  商业银行的银行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商业银行能够吸收公众存款、尤其是能够签发支票的活期存款,同时能够办理贷款和转账结算业务,从而具有信用创造的功能。第二,贷款是商业银行主要的资产运用形式,同时也是各类经济活动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人的主要外部融资形式。第三,商业银行能够为客户办理各种支付结算业务,是现代支付体系的中心。第四,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广泛,功能全面。

  二、商业银行的类型
  1.按产权结构的不同,分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独资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指采用股份公司形式组建起来的商业银行。是现代商业银行的主要形式
  独资商业银行:是指由单个出资人出资组建的商业银行。
  2.按组织形式的不同,分为单一制商业银行、总分行制商业银行和控股公司制商业银行
  单一制商业银行:也称独家制商业银行,其特点是商业银行业务只由一个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设或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
  
总分行制商业银行: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商业银行体制,其特点是,法律允许商业银行在总行之下设立分支机构从事银行业务。
  控股公司制商业银行:也称集团制商业银行,其特点是,由一个集团成立股份公司,再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独立的银行。
  3.按业务覆盖地域的不同,分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国际性商业银行
  地方性商业银行:是指以所在地区的客户为服务对象,业务经营活动范围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的商业银行。
  全国性商业银行:是指以国内所有客户为服务对象,业务覆盖全国的商业银行。
  国际性商业银行:是指以国际性大企业客户为主要对象,在国际金融中心占据重要地位、国际影响力较大的商业银行。
  4.按业务经营模式的不同,分为全能性商业银行和专业性商业银行
  全能性商业银行:是指不受金融业务分工限制,能够全面经营各种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
  专业性商业银行:是指专门从事某一领域或某一类型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业务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品种繁多。为直观起见,我们将商业银行的业务类型图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