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复习资料《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八章 国际贸易方式5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9日
 (二)对外加工装配的性质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一种委托加工的方式。可以说对外加工装配属于劳务贸易的一种形式(服务贸易),它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与进料加工之间是什么关系?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与从国外进口原料加工成成品再出口的进料加工(又称以进养出)方式有相似之处。
  相同之处:
  因为它们都是利用我国的技术设备和劳动力,对国外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加工装配成成品,再销到国外市场。即都属于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方式。 
  区别:
  但是,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与进料加工又有明显的不同之处。其一是进料加工中,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两笔不同的交易,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而且原材料供应者和成品购买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加工装配业务中,原料运进和产品的运出均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它们属于一笔交易,有关事项在同一合同中加以规定。由于加工装配业务属于委托加工,所以,原料供应者又是成品接受者。
  其二,进料加工业务中,我方从国外购进原料,由工厂加工成成品,使价值增值,再销往国外市场后,赚取由原料到成品的附加价值,只是我方要承担市场销售的风险。在加工装配业务中,由于成品交给外商自己销售,我方无须承担风险,但是我们得到的也仅是一部分劳动力的报酬,至于产生的附加价值有多大,我们不得而知,因此,加工装配业务的创汇率一般低于进料加工。

  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作用
  (一)对于承接方的作用
  1.克服本国生产能力有余而原材料不足的矛盾,为国家增加外汇收入。
  2.开发劳动力资源,增加就业机会,并繁荣地方经济。
  3.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二)对于委托方的作用
  1.降低产品的成本,因而可以增强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2.有利于委托方所在国的产业结构调整。这主要是指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委托加工方式,将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三、我国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成交方式
  1.由外贸公司和从事加工业务的工厂联合对外签订合同。工厂负责办理原料的进口,安排加工装配,并且办理成品的交货。外贸公司负责结收工缴费。
  2.外贸公司单独与外商签订加工装配合同,然后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交给所联系的工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由外贸公司负责办理交货,并收取工缴费。
  3.外贸公司代理有关工厂,进行对外洽谈、签订加工合同,再由工厂负责加工装配、收取工缴费。外贸公司向工厂收取服务费(佣金)。
  4.有对外经营权的工厂直接与外商签订合同,并办理加工装配业务的全过程,自行收取工缴费。
  5.在南方一些地区专门成立了加工装配服务公司,作为当地加工企业的代理,负责统一对外签约、办理报关出运、结收工缴费。

  四、对外加工装配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标的
  加工装配合同的标的,主要是将原材料、零部件加工装配成指定的产品而付出的劳动及一定的技术和工艺。
  (二)对来料来件的规定
  在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外商送交料件的时间、地点,并且明确规定对原材料、零部件的质量、数量以及规格搭配的具体要求。
  (三)对提交成品的规定
  一般都要对成品的品质规格以及数量的交货期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产品,需要订立详细的技术条款。
  (四)关于耗料和残次品率的规定
  耗料率指每个单位成品消耗原材料的数额。这一项指标直接关系到加工的成本。
  残次品率是指不合格产品在全部产品中的比率。它与加工成本同样成正比率关系。
  (五)关于工缴费的规定
  工缴费是指加工成本加加工利润,它与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紧密相关。
  工缴费有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加工成本
  另外一部分是:加工利润
  如果是委托方给的工缴费比较高,受托方就会获得更高的利润。反之相反。
  (六)运输问题
  加工装配业务中涉及到两段运输:原料运进、成品运出。有关的运输责任和费用各由谁来负担,必须在合同当中明确规定。
  (七)付款方法
  有关付款方法可因具体做法而异。

  五、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应注意的事项
  1.在开展这项业务时,必须要有全局观点,注意处理好与正常出口的关系。凡与出口贸易有争客户、争市场的业务,应该少搞或者不搞。
  2.要加强经济核算,注意经济效益。
  3.在有条件地区或单位,应力争多用国产原材料或零部件,争取提高这方面的比重,逐步过渡到自营出口。
  4.努力提高加工企业和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质的方面提高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