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复习资料《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五章 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6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8日
 (九)进口押金制
  进口押金制又称进口存款制。简单说就是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入一笔现金,才能进口。
  (十)专断的海关估价制
  海关为了征收关税,确定进口商品价格的制度为海关估价制。有些国家根据某些特殊规定,提高某些进口货的海关估价。用专断的海关估价来限制商品的进口。《海关估价协议》规定了主要以商品的成交价格为海关完税价格的新估价制度。其目的在于为签字国的海关提供一个公正、统一、中性的货物估价制度,不使海关估价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障碍。这个协议规定了下列6种不同的依次采用的新估价法:
  1.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
  2.相同商品成交价格。
  3.类似商品的成交价格。
  4.倒扣法。
  5.计算价格法。
  6.合理办法。
  (十一)进口商品征税的归类
  采用不同的归类来提高进口关税税率。
  (十二)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为了限制进口所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这些标准和规定往往以维护生产、消费者安全和人民健康的理由而制定。
  技术性贸易壁垒有两面性:一是为了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另一方面如果标准苛刻就会成为非关税壁垒措施。
  
  第三节 其他贸易政策措施
  

  一、鼓励出口措施
  (一)出口信贷
  1.出口信贷概念。
  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要明确出口信货一定是出口方所提供的,提供给本国出口厂商或者是进口国厂商。
  出口方银行提供出口信贷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出口和扩大出口。如外国某一国家的运输公司在我国订购一艘船,则我们国家的进出口银行给提供一笔货款去建造船。然后把钱再还给进出口银行。这样既促进了出口,解决了出口厂商资金不足的问题,银行也获得了相应的利息。有时出口银行也可把钱借给进口国的厂商,即借给购买船舶的公司。目的是把船卖出去,然后再付利息。
  2.出口信贷的种类。
  按时间长短划分:
  (1)短期信贷。通常指180天以内的信贷,有的国家规定信贷期限为1年。
  (2)中期信贷。通常指为期1--5年的信贷。
  (3)长期信贷。通常是5--1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信贷。
  按借贷关系划分:
  (1)卖方信贷。是指出口方银行向本国出口厂商提供的贷款。
  (2)买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直接向外国的进口厂商或进口厂商的银行提供的贷款。其附带条件就是此项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债权国的商品,因而起到促进商品出口的作用,这就是所谓约束性贷款。不管是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目的都是促进出口,而且都是出口国提供的。
  3.出口信贷的主要特点。
  (1)出口信贷必须联系出口项目。
  (2)出口信贷利率低于国际金融市场贷款的利率,其利差由出口国政府给予补贴。
  (3)出口信贷的贷款金额,通常只占买卖合同金额的85%左右,其余10%--15%由进口厂商支付现汇。
  (4)出口信贷的发放与出口信贷担保相结合,以避免或减少信贷风险。
  (二)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就是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于本国出口厂商或商业银行向外国进口厂商或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出面担保,当外国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这个国家机构即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主要内如下:
  1.担保的项目与金额。通常商业保险公司不承保的出口风险的项目,都可向担保机构进行投保。一般可分为两类:
  (1)政治风险。当进口国发生政变、革命、暴乱、战争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可给予补偿。这种风险的承保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85%--95%
  (2)经济风险。进口厂商或借款银行因破产倒闭无力偿付等原因所造成损失可给予补偿。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70%--80%。为了扩大出口,有时对于某些出口的承保金额达到100%
  2.担保对象。主要分以下两种:
  (1)对出口厂商的担保。出口厂商输出商品时提供的短期信贷或中、长期信贷可向国家担保机构申请担保。
  (2)对银行的直接担保。
  3.担保期限与费用。根据出口信贷期限,担保期限通常可分为短期与中、长期。短期信贷担保为6个月左右,承保范围往往包括出口厂商所有海外的短期信贷交易。中、长期担保时间通常为2--15年。
  (三)出口补贴
  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分为两方式:

  (1)直接补贴。是指出口某种商品时,直接付给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二战以后美国和一些西欧国家对某些农产品的出口,就采取这种补贴。
  (2)间接补贴。是指政府对某些出口商品给予财政上的优惠。如政府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的直接税、超额退还间接税、提供比在国内销售货物更优惠的运费等。